各会员、有关单位:
根据苏科协发〔2023〕119号《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会拟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推选成果论文为近 3 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
2.推选成果论文包括基础研究论文、应用研究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推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第一作者和排序第一的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以论文发表时为准),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
4.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
二、推选安排
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分类标准, 结合我省学术研究现状及省级学会分布,将论文推选划分 8 个学科集群(附件2)进行。我会分属信息与电子集群,征集的论文将组织专家初评后提交上级单位进行学科集群专业评审组复评和推选委员会终评。
三、其他事项
1.符合推选条件的论文作者填写申报书(附件3)和相关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jespublic@163.com(邮件提交备注:“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截止日期:2023年9月15日。
2.初评结果请关注江苏省电工技术学会网站:www.jes.org.cn。
3.后续省科协、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将进行终评并发布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结果,向论文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联系方式
江苏省电工技术学会秘书处:王佳宁,15720607916
电子邮箱:jianing1417@foxmail.com
附件下载请点击下列链接:
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